Новые изменения в правилах беспошлинной торговли на острове Хайнан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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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海南岛离境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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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官方网站)
关于调整海南岛离境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9号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效果,支持海南自由港建设,现对离境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出境免税购物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 新增两大类产品:宠物用品和便携式乐器。“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类别已更名为“小型家用电器”,新增了扫地机器人和吸尘器等产品。“可穿戴电子产品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类别已更名为“消费电子产品”,新增了数码摄影摄像设备及配件,以及迷你无人机。电脑鼠标、键盘等数码配件已归入“平板电脑”类别。
调整后,目前可免税出境的商品种类共计47种。具体类别、购买限额及注意事项详见附录,请务必遵守。 - 对于获准在离岛时销售免税商品的经营实体,如采购包括丝巾(附录第8项,以下简称同上)、服装及配饰(第12项)、鞋帽(第13项)、咖啡(第23项)、陶瓷(第30项)和茶叶(第40项)在内的国产商品,并按照相关政策在离岛免税店销售,则视为出口,可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免税)。对于已售出的国产商品,这些经营实体可按既定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报关单并申请退税。具体管控措施和退税程序将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 从该岛离境的旅客免税购物的最低年龄已从 16 岁提高到 18 岁。
- “出境免税政策”适用于“出境 及境外旅客”。“出境及境外旅客”是指年满18周岁、已购买经海南出境的机票或船票、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且实际出境的国内及国际旅客(包括海南居民)。“出境及境外
旅客”出境时购买的免税商品计入其年度10万元人民币的免税购物限额,购物次数不限。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物限额须符合附录规定。
在规定的限额及数量限制内,出境旅客可在出境时于免税店或通过经批准的线上渠道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将根据旅客的离境时间安排送货。旅客只能凭购买凭证在机场或港口的指定区域提取货物,并且必须在离境时一次性将货物运出。 - 凡在一年内有出境记录的海南居民,均可在出境时以“购买即取”的方式购买免税商品,且在同一年内可享受此优惠政策,次数不限。本政策实施当年,出境记录须于本公告生效日或之后取得。海南省人民政府将切实承担通过“有组织转售”方式打击走私风险的主要责任。海南居民
是指年满18周岁并持有海南身份证、海南居留证或社会保障卡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有效居留证在海南工作和居住的外国公民。 - 出境免税政策的其他方面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岛离境旅客免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33号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附录:离岛免税商品类别及每人每次旅行的购买数量限制.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0月15日


